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方案

2014-06-26 22:29:53BY:guo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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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2008年5月发布《关于印发<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指南>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273号),正式启动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工作,要求有条件的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及时转变观念和发展模式,以“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为切入点,更好地落实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国家高新区的“二次创业”。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广州高新区”)在过去16年的发展中成效显著,对推动区域自主创新、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新的发展时期,广州高新区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的导向,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继续保持领先优势,在区域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促进作用。

为研究和探讨创新型科技园区的建设道路和目标,广州高新区管委会联合国内研究机构和有关专家对广州高新区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调查研究,围绕创新型科技园区的发展道路和建设目标,形成了《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方案》。

一、广州高新区的发展基础与优势

广州高新区经国家核定批准面积为37.34平方公里,逐步形成了“一区五园”的空间布局,包括广州科学城、天河科技园、黄花岗科技园、广州民营科技园、南沙资讯科技园。此外,广州国际生物岛是经国家发改委批准的广州生物产业基地的核心基地,面积1.82平方公里,由广州市政府委托广州高新区管委会开发、建设与管理。广州高新区计划向国家科技部申请扩区,将生物岛纳入广州高新区规划范围之内。

经过十六年的建设发展,广州高新区已经完成“一次创业”的物质积累,开始进入快速成长的“二次创业”新阶段,在经济基础、产业支撑、形态布局和创新资源条件等方面,已具备了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的扎实基础和良好条件。

(一)区位优势明显

广州高新区所处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是我国三大经济增长带之一,产业基础雄厚,市场要素发达;所依托的母城广州市,是华南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技中心,是泛珠三角区域的发展极之一,综合经济实力居全国城市三强。广州历来是我国对外贸易中心、重要的国际港口城市,毗邻港澳台,拥有发达的海陆空交通条件,与港澳台、东南亚和世界各地往来密切,国际化程度较高。2007年广州市地区生产总值达7050.75亿元,人均GDP超过9302美元,财税总收入1729亿元。“十一五”期末,人均GDP将达1万美元,达到中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发展水平。广州高新区可依托珠三角及母城雄厚的综合实力,在更高的起点上,实现创新发展。

(二)经济实力雄厚

经济发展态势良好。2007年广州高新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83亿元;营业总收入1628.33亿元,同比增长28.1%;利税总额141.4亿元,同比增长59.6%。在全国国家高新区中工业总产值排名第四。2007年,广州高新区园区单位面积营业总收入及工业总产值分别为81.3亿元/平方公里和60.7亿元/平方公里,经济效益居全国高新区的先进水平。2007年,全区实现工业总产值达1213.2亿元,同比增长22.8%;营业总收入1628.33亿元,同比增长28.1%;工业利润82.92亿元,同比增长40.3%,呈现加速成长的良好态势。

科技企业加速集聚。目前,广州高新区已聚集各类科技企业3857家,其中,新批和认定的各类高新技术企业1828家;营业总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达169家,超过10亿元的有33家,超过100亿元的有1家。2007年,新引进各类科技企业435家,同比增长32%,呈现出各类创新型企业快速集聚、加速发展的良好势头。

广州开发区经济支撑作用明显。广州高新区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保税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实行“四区合一”的管理模式(以下简称广州开发区),规划面积78.92平方公里。这种模式有助于实现资源优化整合。2007年,广州开发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47.66亿元,工业总产值2451.34亿元,工业利润242.49亿元,实际利用外资9.27亿美元,完成财税总收入228.91亿元。主要经济指标增长速度超过20%。目前,全区已引进外商投资企业2537家,其中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100个,投资超1亿美元的项目32个,上市企业14家,形成了多功能综合性经济体。依托广州开发区雄厚的经济实力,重点支持高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创业和高科技发展,为高新区的建设和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奠定重要的经济基础,提供强大的财力保障。到目前为止,广州开发区已投入160多亿元建设广州科学城,还将投入50亿元建设广州国际生物岛。

(三)产业基础牢固

广州高新区已经初步形成了电子信息、生物、新材料、先进制造、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六大主导创新产业集群,高新技术产业集聚效应和集群发展的态势日渐明显,涌现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领先水平的高科技企业。

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广州高新区已被列为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全区汇聚了微软、IBM、英特尔、索尼、松下、LG-飞利浦、卡西欧、西门子、爱立信、汤姆逊、伟创力等一批跨国公司的研发和生产基地,涌现了威创日新、京信通信、海格通信、粤晶高科、方欣科技等一批具备较强研发能力的本土民营科技企业。集群产品涉及计算机外围设备、通信设备、主机板、软件、集成电路及新型电子元器件、汽车电子及其它专用电子设备、家用视听设备等领域,在移动通讯天线、高清晰大屏幕显示技术等领域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尤其在软件研发与设计方面,涌现了方欣科技、京华网络、华南资讯、友邦资讯、超干软件、新华南方、华智软件等一批知名软件企业,成为国家十大重点软件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和国家软件出口创新基地。

生物产业集群。广州高新区已被列为国家生物产业基地,集群产业链条较为完善,在生物医药、生物食品与保健品、生物能源、生物农业、生物环保、生物制造、生物技术与研究、生物服务等领域都拥有一批较具实力的科技企业,在生物疫苗、基因诊断测试、再生医学工程材料等技术领域位居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特别是5个国家级的生物产业研发中心,包括中国科学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基因工程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南海海洋生物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再生型医用植入器械国家工程实验室”,为生物医药产业集群的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实研发基础。

新材料产业集群。广州高新区形成了以新型环保材料、金属新材料和化学新材料为特色的产业集群。在珠江钢铁、金发科技等一批重点企业的带动下,集群在轻合金材料和高性能特种工程塑料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广州高新区成为国家火炬新材料产业基地。

先进制造产业集群。广州高新区先进制造产业集群,包括汽车与汽车零部件设计制造、冷冻设备设计制造、通信设备制造、机械制造关键工艺与装备技术、模具设计制造、超高压输变电设备、产品设计与制造数字化软件及集成化系统、控制系统及检测仪器、医疗器械关键技术及设备、船舶技术与产品等,其中部分企业在汽车零部件设计制造、冷冻设备设计制造、饮料罐装成套设备等方面居国内领先水平。

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集群。目前,广州高新区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共有节能技术、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关键技术、城市群污染治理技术、新型能源、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等部类,已经出现迪森热能、粤首实业、广州华德等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技术水平的行业领头企业,成为新能源产业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重要带动力量。

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产业集群。近年来,随着网易、神州数码、友邦资讯、漫友传媒、九州传媒、瑞士通标、德国莱茵、美国DHL等企业的快速成长,以及阿里巴巴华南营运总部、微软、IBM、英特尔、甲骨文、百事高等一批大型国际现代服务业项目和总部项目的入驻,广州高新区知识密集型服务业项目集聚效应进一步显现。全区的总部经济、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研发与服务、商品检验检测、金融保险、文化创意、中介服务等八大类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已初具规模。目前,广州高新区正大力推进位于广州科学城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总部经济区建设,建设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区,为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发展提供更完善的载体。

(四)园区功能与空间布局形态互补

广州高新区经国家核定批准面积为37.34平方公里,各园区各具特色,错位发展,形成了功能互补的空间布局形态。

广州科学城。国家核准面积20.24平方公里,是广州高新区的综合性核心园区。广州科学城电子信息、生物、新材料三大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优势突出,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发展势头强劲,已被列为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ISO14000国家示范区。在科学城第一期建设取得成功的基础上,现正在筹划科学城二期建设。

天河科技园。规划面积12.4平方公里,是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和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国家软件出口创新基地和国家网络游戏动漫产业发展基地,产业定位于以软件、通信、数字内容等为重点。以网易为龙头的网游动漫产业已成为园区继软件产业后又一发展迅速、态势良好的产业群。

黄花岗科技园。规划面积1.5平方公里,致力于发展以现代信息服务业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先后被授予国家信息服务业示范园、广东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广东版权兴业基地、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基地。黄花岗科技园将创意产业确立为新的创新经济增长点,创建了广州创意产业园,拥有国家网游动漫产业基地越秀园区。

广州民营科技园。规划面积0.7平方公里,是广州市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集聚的园区。园区依托广州863产业化促进中心与清华大学、暨南大学等著名高校结成了合作关系,建立了华南理工大学“自主创新实践基地”、南方医科大学“科技创新基地”等产学研结合的平台,重点发展科技孵化器和总部基地。

南沙资讯科技园。规划面积2.5平方公里,依托香港科技大学霍英东研究院和广州中国科学院工业技术研究院,重点开展光电子、先进装备制造、生物技术、新材料、人口与社会等领域的研究,利用毗邻港澳的地缘优势,形成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综合性创新与服务平台。

广州国际生物岛。规划总面积1.82平方公里,已经国家发改委正式立项,被列为广东省重点预备建设项目、广州市重点建设项目,是广州高新区“十一五”期间建设的重点大型创新载体,致力于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生物医药研究开发和中试基地。目前,正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建成后,将带动超过千亿元规模的生物产业发展。

(五)创新资源相对丰富

地区智力资源比较密集。广州是华南地区知识和智力中心,集聚了广东省最主要和最精锐的科技人才和资源。全市拥有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99家,其中国家级12家,省级42家。拥有高校39所,在校大学生62万人,在校研究生4.52万人。自2003年以来,全市发明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25.5%,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连续10年居全国省会城市首位。

区内创新网络相对发达。目前,广州高新区拥有各类研发机构285家,其中国家级研发机构7个,省、市级研发机构26个。全区孵化器总面积超过100万平方米,成为华南地区规划最大的孵化器集群。建立了包括中科院生命与健康研究院、广东软件评测中心、低温实验室在内的12家开放实验室。与75所高校和研究院所建立了科技项目合作双向互动机制,与32家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建立研发资源共享机制,是广东“省部产学研”合作计划的重要载体。

创新能力日益提高。2007年广州高新区专利申请量3078件,同比增长了26%,专利授权1865件,同比增长55.4%,其中发明专利430件。在第九、十两届中国专利奖中,广州高新区共有5个项目获奖。广州高新区已经发展成为广州创新经济的主要动力源。

创新政策体系初步建立。建区以来,广州高新区结合自身实际,在推动高新区发展上做出了许多积极努力,出台了十多项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这些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是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资助政策,二是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兴办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三是促进重点产业发展的政策,四是促进专利申请、利用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五是促进与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化合作的政策。

二、广州高新区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一)创新型国家战略赋予广州高新区新的历史使命

2006年召开的全国科技大会明确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宏伟目标,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进一步明确指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这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是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贯彻到现代化建设各个方面。”并将其放在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八个着力点”之首。《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指出,“要发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区域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增强科技创新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度”。国家高新区“十一五”规划明确了高新区“四位一体”的目标定位,即高新区“要成为促进技术进步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成为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强大引擎,成为高新技术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的服务平台,成为抢占世界高新技术产业制高点的前沿阵地”。国家高新区作为实施创新型国家战略的重要路径之一,在未来中国发展战略机遇期中所扮演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将日益凸显。坚持走自主创新的发展道路,努力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发挥积极探索、引导、示范的作用,已成为国家高新区未来发展的必然选择。肩负这样的使命和责任,广州高新区作为华南地区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地,必须加快自身的创新发展,通过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更好地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创新型国家建设。

(二)珠三角地区经济升级转型需要广州高新区的创新驱动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实现了经济的快速腾飞。预计“十一五”期末,广东省的GDP将超过台湾,在不久的将来有望实现对亚洲四小龙的全面赶超。凭借内部经济活力与外部开放化的双重优势,珠三角地区有可能成为未来中国乃至亚洲经济的新兴支撑力量。但同时也必须看到,在新的发展时期,珠三角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一是外向依存度过高,外资带动型所形成的传统的加工优势正在逐步消失,珠三角地区支撑未来经济强势发展的动力正在经历转换;二是随着土地、能源、环保、劳动力成本日益上涨,珠三角地区面临着产业升级转型的需求与压力,即从以低成本的资本和要素投入驱动的经济模式向以创新驱动的经济发展模式转型、从传统的工业生产型经济向现代工业和现代服务业并重转型;三是从区域竞争角度来看,与环渤海地区、长三角地区甚至中西部部分地区相比,珠三角地区创新资源禀赋并不突出,寻找创新突破口,成为未来区域发展的关键。面临这样的机遇与挑战,珠三角未来的持续高速增长必须依赖于内在创新力的拉动和支撑,特别是需要一种不断孕育和创造新经济和新业态的动力源。广州高新区的综合实力、基础条件、环境资源等优势突出,理应承担引领珠三角地区经济转型的使命,为建设创新型广东提供强大支撑。

(三)广州建设创新型城市要求广州高新区发挥创新引擎作用

建设创新型城市已经成为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主导。广州作为全国经济总量第三大城市,要在原来的发展高位继续向前迈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建设创新型城市已经成为广州核心竞争力之所依、发展后劲之所在。建设创新型城市是广州切实把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的迫切需要。市委、市政府提出到2010年,科技进步对工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55%,争取用10年时间在国内率先建成创新型城市。毫无疑问,广州高新区是广州市实施创新型城市战略的重要载体。广州建设创新型城市战略需要广州高新区技术、产业和集群在自主创新路径下的先行发展,从而形成对广州产业创新发展的引领和支撑;广州市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需要高新区作为区域创新网络的中枢,成为凝结区域创新要素和整合区域创新资源的空间载体;广州市创新文化的形成和知识能力的提升需要高新区创新创业人才的聚集、培养和扩散,为城市的文化氛围、社会意识、经济活动等注入创新的内涵和活力。在新的发展阶段,广州高新区要成为驱动城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动力源和主导力量,成为带动广州市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强大引擎。广州要提升其在世界城市体系中的竞争力和级次,广州高新区更应努力向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看齐。

(四)广州高新区在新的发展环境中面临着新的挑战

面对这些新的要求与使命,对照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的建设标准,比较国内外先进科技园区发展经验,我们需要审视高新区自身存在的不足与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创新政策体系有待完善。针对不同成长阶段的科技企业的政策体系尚未系统形成,特别是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的中小型科技企业“雪中送炭”式的扶持政策还不够完备。二是创新资源集聚与整合不够。高层次的研发机构和领军式的创新人才引进数量还不多,企业、研发机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合作联系不够紧密,还没有形成联合紧密的创新网络,产学研合作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宽,园区之间的联合协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创新国际合作有待加强。三是集群创新还处于起步阶段。各产业集群内部企业之间关联性有待加强,联系和沟通的平台须进一步健全,创新协作组织、联盟网络、行业协会等还不完备,企业内生增长机制不够健全,协同创新不足,影响有效创新合力的形成。

三、创新型科技园区的发展定位、目标、路径与原则

(一)发展定位

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的目的就是要在园区实现以创新为驱动的经济发展。创新型科技园区应具备四个基本特征:(1)世界科技的技术极,领导着全球的科技创新,并以技术为纽带联结和带动着全球产业的发展;(2)新兴产业和新业态的发源地,不断繁育大量新兴企业并培育出跨国界的具有行业领导力的企业,引领世界产业的发展趋势;(3)创新型企业的诞生地,具有较强的内生生长机制,能够不断繁育大量新兴企业,并培育出具有国际竞争力和行业领导力的跨国企业;(4)新经济模式、新制度和新文化的摇篮,代表着未来社会形态的发展方向。

结合国家对创新型园区普遍性建设目标要求和广州高新区肩负的新使命,广州高新区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的战略定位是:珠江三角洲区域发展的经济增长极和创新动力源。其内涵主要表现为:

一是成为带动珠三角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具有总量规模经济优势,占广州市经济总量的比例要大幅度提升,从而促进广州市在珠三角城市群的经济首位度的提升。

二是成为世界级科技研发与成果产业化基地。构建区域创新要素的富集载体,成为汇集、整合和利用创新要素的区域中枢,形成一批具有引领力的创新集群,积极承接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和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在重大科技产业发展有新突破,在主导产业领域内形成领先的自主创新技术,成为国内产业和全球价值片断的“技术极”。

三是成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高地。以已引进的外资企业、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为基础,发挥跨国公司技术扩散和技术溢出效应,激发本土内资企业的创新能力,增强内资企业的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在内资与外资的创新竞争和协同合作中提高地区技术创新的规模和水平。

四是成为粤港创新合作互动平台。充分利用毗邻香港的区位优势和高度开放的经济、文化、制度优势,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粤港及国际间的技术与创新合作,使高新区成为全球创新价值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际创新网络的重要节点。

围绕这样的发展定位,在空间布局上,广州高新区将进一步加强各园区的错位发展,形成各具特色、功能互补、资源共享、协同发展的格局。

广州科学城要进一步以规模化、高端化的研发与服务体系为发展重点,建设成为集研发、孵化、产业、商务、居住生活等一体化的综合高科技社区,成为开展国际技术交流合作、抢占世界技术制高点的前沿阵地。

天河科技园要继续发挥软件和通信产业优势,成为支撑珠三角地区软件和通信产业发展的创新平台。

黄花岗科技园要以信息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支撑高新区的创新发展,成为带动华南地区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新高地,成为引领珠三角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龙头和文化创意产业新兴业态的源头。

广州民营科技园要建设成为区域民营科技企业的总部基地、民营科技企业孵化基地和抢占市场的前沿阵地。

南沙资讯科技园要成为与港澳以及国际技术交流和创新合作的重要桥梁与平台。

广州国际生物岛要成为中国参与国际生物技术竞争与合作的重要平台,成为国内外生物技术研发机构和生物技术企业总部聚集区,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物技术极和产业化基地。

(二)发展目标

1、创新型园区建设的目标

到2015年,广州高新区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在富集创新要素、整合利用创新要素、形成高效产业和集群创新等方面要基本实现:

(1)在重点发展的优势产业领域内,为实现国家战略目标发挥出重要的促进或支撑作用;

(2)高新区管委会具有强烈的以创新引领发展的意识,建立起符合时代要求、结合区域实际并能够长期稳定支持创新的机构和体制;

(3)园区内知识创新和技术开发机构、人才和信息资源、资本实力和融资渠道、支撑创新的物质条件以及拓展市场的平台和条件等创新要素高度密集;

(4)园区内组织间的交流合作氛围浓厚,创新网络和创新合作发达,园区内协会、联盟以及联合等组织形态密集;

(5)园区内创新创业活跃,集群创新优势和技术领先优势明显。

具体目标:

(1)每万名就业人口中理工科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高于2500名;

(2)全区企业研发总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5%以上;

(3)全区财政的科技拨款占园区全部财政支出比例高于6%;

(4)每万名从业人员拥有的当年新增授权发明专利授权数高于20件;

(5)高新技术产业工业增加值率高于到35%;

(6)形成六大创新产业集群:生物产业集群、电子信息产业集群、新材料产业集群、先进制造产业集群、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集群、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产业集群;

(7)力争集聚和培育5家以上销售收入达100亿级高科技企业,50家10亿级高科技企业,5000家创新型中小企业;

(8)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数占园区企业总数比例高于50%,高新技术企业营业总收入占园区营业总收入的比例高于60%;

(9)高技术服务业销售收入占园区营业总收入的比例高于30%;

(10)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下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数占当年新注册企业数比例高于60%;

(11)各类上市企业数量达到50家以上;

(12)全区净利润占营业总收入比例高于8%;

(13)全区万元增加值能耗低于0.25吨标准煤。

2、创建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的目标

广州高新区在全面达到创新型科技园区各项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跻身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行列。到2020年,成为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的发源地,成为全球部分产业价值链片断的关键技术源,引领世界产业的发展趋势;园区要聚集起大量高端要素和专业要素(集群),具有强大的内生增长机制,培育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大公司;创造新时代前沿的组织模式、制度和文化。

(三)发展路径

广州高新区在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的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五条发展战略路径:

1、跨区域的创新体系建设路径。在园区内、广州市、珠三角乃至更大的空间范围内构建园区的创新体系,从片断式构建到功能性整合,再到超越空间的创新网络构造,形成完善的区域创新体系。

2、面向价值链高端的促进产业国际化发展路径。实现园区企业从低附加值加工制造向研发、设计、营销和先进制造等高附加值环节延伸,从产业价值链低端向高端提升,从封闭式自我创新到开放式自主创新,推动外资经济的本地化创新,推动本土企业“走出去”创新,创造自有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标准,形成技术创新的国际化格局。

3、分阶段链条化促进企业创新成长路径。要根据科技企业创新链的承接关系,建立全过程、多样化、持续性的扶持政策体系,为科技企业提供从种子期到成熟期不同成长阶段全过程的解决方案,“育苗造林”,形成完整的科技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

4、促进外资企业本地化根植的融合创新路径。从以“市场换技术”转变为建设有利于技术转移与扩散的环境,促进外资企业的本地化根植;并以“竞争促创新”推动外资与内资在创新过程中的竞争与合作,推动企业引进、模范和学习到消化、吸收和再创新。

5、建立分层次的联合治理路径。在空间层次上要加强高新区各园区之间、高新区与开发区和行政区之间、高新区与广州市及珠三角地区之间的联合治理;在治理的内涵上,要体现不同阶层、不同利益集团、不同组织类别对高新区发展事务的共同参与。

(四)发展原则

1、坚持对外开放与自主创新相结合。自主创新不是封闭的自我创新,要牢固树立开放包容的创新观念。要继承开发区二十三年来对外开放、发展外向型经济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并且致力于将对外开放形成的产业基础、经济实力、管理体制、人才队伍等优势,转化为自主创新的优势,实现对外开放与自主创新融合发展,使自主创新立足于全球化的国际舞台。

2、树立发展创新型社区的理念。在创新型园区的建设过程中,把创新型经济融入创新型社区,并通过创新型社区的土壤、环境和氛围进一步促进不竭的创新经济。要按照适宜创业发展和适宜生活居住的要求,为科技人才创业提供良好的工作与生活环境。要建立园区与社会各种创新资源的整合机制,努力成为全球创新网络的重要节点。

3、以人才为第一竞争力。加强高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以能否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作为衡量高新区建设成败的最高标准。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区域创新文化品格。

4、促进大规模创新协作。要适应当代网络社会快速发展的新特点,遵循开放、对等、共享和全球运作的规则,利用互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实现园区内外各种创新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大规模协作,加速创新要素的集聚,拓展创新网络,迅速提升园区的创新能力。

四、创新型园区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集聚创新要素

1、扩大高层次知识载体的引进。结合区域内产业发展需求,继续扩大引进国内外一流的研究机构、培训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院、标准检测认证机构等到高新区落户或创建分支机构,招纳和吸引相关产业领域内具有影响力的专家、学者或团队,提高高新区的知识层次和高智力资源的密集度,从而提升高新区的知识吸收、消化和创造能力。大力促进由研究机构和企业共同举办的合作研究中心,提高园区知识创造的能力和形成知识流动的良性氛围。

2、打造有利于人才发展的创新环境。建设有利于人才成长的生活居住、工作选择、价值创造、信息沟通、知识交流等条件环境,建立园区人才培养与引进的长期战略和制度,形成良性的人才交流与流动机制。

3、构建完善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加大政府财政对科技基础设施和各项科技发展项目的配套启动性投入,设立专项科技发展资金,鼓励发展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机构,联合金融机构,共同推动成熟企业上市融资,建立广州高新区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代办系统”,为成长型科技企业提供金融支撑。

4、促进知识产权的形成与保护。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专门化管理机构和服务机构,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化服务平台,制定具有园区特点的促进知识产权的形成和保护制度,提高园区实现知识价值的能力。围绕主导产业集群支持建立专业化的专利分析和应用机构。

(二)整合创新资源

5、优化广州高新区各园区创新资源配置。建立联合治理的机制,加强在资源配置上的高层协调;鼓励和发展在园区间建立促进技术创新的联盟组织。建立起“一区五园”的组织协调和创新资源共享机制,整合利用各园区内的各种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连接和共享各园区技术服务基础设施、联通各园区的信息网络、建立起跨园区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等,使不同园区的企业能够便利地获得整个园区体系内各类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

6、促进各类社会创新资源聚焦广州高新区。在市政府层面上成立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推进组织,协调和配置广州市创新资源为建设创新型园区所用,推进政府、企业、研究机构、高校、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中介服务机构之间的合作,实现对创新资源的整合利用,使市区各科技、经济和社会主体与高新区发展结成“共生”和“共赢”关系。高新区设立与国内外高校和科技组织的联络机构,围绕主要产业集群的发展促进交流与合作。

7、以粤港创新合作提高创新国际化水平。在CEPA框架内,探索建立粤港科技合作机制,以广州高新区为对接平台,促进两地创新要素的合理流动,积极构建联合创新信息平台、联合培训基地、联合实验室、联合教育体系,实现信息互通、实验室共用、研究经费共担、研究成果共享,使广州高新区成为粤港合作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主要载体,进而拓展创新国际合作的空间。

(三)促进创新型企业的发展

8、激活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活力。进一步加强孵化器建设和服务水平,形成珠三角地区最大规模的企业孵化器集群。以孵化器和创业服务中心为核心,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创新创业支持力度,健全和完善企业创业的服务体系,建立“创业导师”和资金制度,动员和组织高新区内外的成功企业家为园区内的创业企业提供包括技术、管理、财务等全方位的创业管理指导,为创业期企业提供贴身服务。

9、促进高成长性企业加速发展。着眼于满足高成长企业的空间和配套服务,建设珠三角地区规模最大、功能最齐全的科技企业加速器。完善满足企业高端人力资源服务、专业研发服务、金融服务、市场网络服务、商务服务、信息服务、会展服务、财务法律服务、专家咨询服务等方面的科技服务体系。

10、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加快跨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大集团大公司的成长,提高国际国内市场竞争能力;以优化地方科技资源配置为杠杆,积极引导大企业承担国家863计划、技术创新平台建设计划(攻关计划)、火炬计划等国家科研项目,加大对大型龙头企业的科技立项配套,提升大企业的研发能力;依托大型龙头企业,引导和支持建立以大型龙头企业为核心的产业技术联盟、国家或国际产业标准联盟以及市场战略联盟,协调和集成各方力量实现产业关键技术的突破和自主标准的建立。

(四)促进形成创新型优势产业集群

11、促进形成六大创新集群的领先优势:

生物产业: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生物能源、生物环保、生物技术与研究、生物食品与保健品、生物农业、生物制造、生物服务。

依托海洋生物资源和亚热带气候资源优势,以科学城、广州国际生物岛为主要载体,大量引入国内领先和国际著名的生物企业、研发机构和技术服务机构。结合产业重点发展的方向,与国内外生物技术领先的大学、科研院所以及企业研究中心在高新区内组建生物医药、基因工程、医药诊断等专业化的联合研发实验室,提高生物产业的基础研究能力,打造世界级的“技术极”。搭建专业化的生物技术研发服务平台,建立起生物信息服务、科技成果评估和转换、生物实验基地以及其他配套服务的完整产业体系,通过专业化产业服务体系强化产业的技术竞争优势。整合国家和地方的各类科技资源,重点支持前沿和核心生物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国际标准的参与和制订,以实现此领域的自主技术突破和技术标准的国际化认可与推广。

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发展通讯设备、液晶显示设备、计算机及外围设备、半导体及相关设备、集成电路设计与制造、软件、基于数字内容的信息服务业等。

突破核心技术,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抢占战略制高点;重视产业的横向与纵向联合,促进战略性技术联盟的发展,支持联合技术攻关和标准的建立;促进硬件与软件的共同发展和协同创新,实现硬软件的系统设计、专业芯片的自主研发设计和应用开发平台的自主开发,提升产业整体的竞争力;加强面向制造业的专用技术的研发,提高制造业生产水平和竞争力;强化电子信息产业的服务功能和信息化支撑,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提高整体解决方案设计和服务的能力,为构建高技术产业的数字化技术支撑、创新体系的信息化服务体系、企业的电子商务以及全社会的信息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先进制造业:重点发展汽车零部件、控制系统与检测仪器、数控机床及成套设备制造、产品设计与制造数字化软件及集成化系统、医疗器械关键技术及设备、模具设计制造技术、机械制造关键工艺与装备技术、冷冻设备设计制造技术等。

加大引进技术和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再创新,提高关键技术的自主研发以及关键设备的自主设计和生产能力,加快对制造业技术改造和实现重大成套装备的集成创新,突破产业关键技术,完成产业向自主设计制造的结构转变。

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纳米材料、高性能特种工程塑料、轻合金材料、超细粉体材料、特种功能材料等。

通过国内外科技合作和产学研合作,研发满足产业发展需求的高性能、高可靠性及环境友好型的功能材料和结构材料,结合区域内元器件开发的需求加强对相关材料的开发,应用纳米技术改造传统材料性能,提高基础材料技术水平。

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节能技术、新型能源、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关键技术、城市群污染治理技术等。

发展能源高科技,突破关键技术,开发新型能源,减少对煤、油等不可再生资源的依赖,构建多元化能源结构,推动能源产业发展;开展工业、建筑、交通和生活节能技术研发,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建设节能型社会提供技术支持。

知识密集型服务业:重点发展信息服务业、金融信息服务业、物流业、工业设计、检测服务、文化创意、网络教育、电子商务、新媒体、数字家庭、数字化医疗等新业态;运用信息技术和现代管理技术对传统服务业进行改造升级,提升知识附加价值。

在科学城建设知识密型服务业聚集区和广州金融创新服务区,通过促进现代服务业与高技术产业的融合和渗透,提升服务业的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形成新兴的现代服务业业态。

12、拓展创新网络。围绕优势产业集群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包括研发服务、信息中介服务、技术服务、产权和标准服务、以及市场和品牌服务的平台和网络;引导和发展企业家协会、专家联谊会、信誉和信用等组织和网络,鼓励设立创新联盟,提高产业集群的凝聚力和集群组织创新的能力。

13、强化产业扩散与辐射。支持创建跨区域的产业联合协会等组织,协调产业内关系,整合产业内资源,对产业长期的发展进行战略指导,开展产业交流与合作的活动。形成高新区在区域范围内规模和效率上的领先优势和在关键产业片段上的控制地位,推动高新区产业和技术向区域外的扩散,形成对区域相关产业的支撑,力争成为国际产业价值链的关键环节,促进区域内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五)建设和谐发展的创新型园区

14、进一步优化园区环境建设。完善科技基础设施、生活及商务配套设施,保护生态环境,打造经济活动、人居生活、自然环境相和谐的园区环境。

15、加强园区的创新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岭南文化开放、务实、包容的优势,培育创新创业的文化元素,通过挖掘和锤炼进取精神与包容态度、科学精神与商业观念等相融合的园区创新文化内涵,形成园区的品牌价值和创新凝聚力。

五、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的政策措施

(一)鼓励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

1、加大政府对科技创新的投入。为实现总体发展目标,在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期间,市政府引导,高新区管委会及各园区政府管理机构计划对科技总投入200亿元以上,包括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设立种子基金、科技项目各种配套资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基金、重大科技项目产业化基金、创业人才发展基金。同时,以此为引导,积极动员吸引社会力量公共参与科技创新,重点鼓励银行、证券、保险、创业投资公司和天使投资人等金融机构,加强对创新型企业的金融服务支持,力争在建设期间带动全社会科技投入累计达到1000亿元。要引入市场机制,发挥科技中介机构作用,高效管理使用好各项创新发展基金。

2、设立创新型企业种子基金。从高新区科技发展资金中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专项支持企业创新,主要用于对创业期(种子前期、种子期、初创期)中小企业的研发项目支持。主要用途包括:面向种子前期的研发项目资助、形成知识产权的资助、商业可行性论证资助,以及对研发和技术合作、信息获取和管理咨询服务等进行补贴。

3、构建商业天使投资网络。高新区管委会引导,以中介机构为主体,通过建立天使投资网络、举办天使投资论坛、匹配投资介绍会、开展天使投资培训等方式,帮助初创企业与天使投资人的联系和沟通,吸引天使投资人投资高新区企业。加强与国内外天使投资网络建立广泛的联系,促进本地创新企业参予国际创新合作。

4、设立科技企业创业发展引导基金。从高新区科技发展资金中设立科技企业创业发展引导资金,用于高新区管委会直接面向创业企业的种子资本投资,管委会所占股本比例不超过50%,按微利原则确定投资回报上限,在适当时候退出;用于面向私募投资者(天使投资人)和创业投资公司对区内科技企业的创业投资按照一定比例跟进投资。根据发展需要,扩大管委会现有创业投资基金规模,委托若干家有较高管理能力和丰富经验的创业投资公司管理,投资区内创新型中小企业。

5、对科技项目给予配套资助。高新区以及各园区管委会从区科技发展资金中对园区内获得国家、省、市资助的各类重点科技项目给予配套资助,对国家级科技项目提供100%资金配套,省级科技项目提供70%配套,市级科技项目提供50%配套,对留学人员企业获得创业资金支持的给予等额资金配套,对获得政府间合作的国外科技研发项目资助的给予不超过该项目资助金额的30%的资金配套。高新区设立区科技计划项目,经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后,对区立项的科技计划项目给予一定资助,资金从区科技发展资金中列支。同时,对科学技术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企业和科技发明人员予以奖励。

6、鼓励引进、培养和造就创新人才。制定人才引进政策,在创新型园区建设期间,政府设立创新人才发展基金,在全球吸引研发和创业型领军人才,每年在重点产业领域引进不少于20名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项目带头人。将引进项目与引进人才相结合,以项目引进带动人才的引进,对项目带头人主持的研发项目给予一定比例的资助,用于项目的研发和成果产业化。鼓励高新区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之间的人才交流,高新区给予一定经费补贴。支持开展专业技术培训与鼓励终生学习,对高新区内从业人员参加符合园区产业发展导向的专业技能培训给予适当补贴,对企业员工的专业化认证培训、出国进行与企业发展直接相关的业务培训提供学习补贴。制定创新型企业家培训计划,每年组织对100~200名重点中小科技企业创业者进行培训,提高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培养一批创新型企业家人才队伍。推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力争新增企业博士后流动站20家,在站博士后超过40名。管委会设立专门机构建立面向海外人才特别是海外留学人员的人才库、联系形式和网络联系渠道。在高新区创建人才合作培养项目,鼓励和支持跨国公司开展人才联合培养项目,补贴内资企业人员到外资研发机构的学习和培训。培育和完善人才市场,增加人才信息的透明度,建立和完善人才中介机构,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

7、加大科技项目引进力度。完善科技项目引进鼓励政策,提高奖励额度,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加大招商力度。完善项目引进评审机制,组建涵盖科技、产业、金融、投资、法律、知识产权等领域的评审专家库,提高项目入园评审水平,筛选更多优质项目入区发展。重点引进产业价值链前端的创意、研发、设计、检测等环节高新技术项目以及核心零部件、关键材料的研发和制造项目,引进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引进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有品牌的科技项目。

8、建设孵化器与建立“创业辅导”制度。在大力建设好孵化器的基础上,针对孵化期内的企业建立“创业辅导”制度。建立能够提供创业辅导的技术专家、企业管理专家、咨询师等专家资源库,支持两种方式的“创业辅导”行为:一是根据企业需求并在甄别“导师”资格的前提下,在一定期限内对创业辅导进行支持补贴;二是对创新基金支持的研发项目,由政府组织委托的导师提供创业辅导。相关支持费用在区科技发展资金中列支。

(二)促进企业加速成长的政策措施

9、建设科技企业加速器。高新区管委会安排资金,并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建设总规模100-150万平方米科技企业加速器,满足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发展的场地及配套服务的需要。

10、设立中小型科技企业担保公司。由高新区管委会联合社会资本,设立中小型科技企业担保公司,为园区内的中小型科技企业提供信贷担保和贴息优惠。“十一五”期间,将提供50亿元的担保额度。

11、发展国家非上市企业股权交易代办系统。推荐高新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进入国家非上市企业股权交易代办系统,满足企业在进入高速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

12、支持高成长性企业上市融资。高新区管委会制定企业股份制改造和发行上市规划,每年重点组织一批基本具备条件企业进入上市推荐培育期,一批优质企业进入上市辅导期,并给予一定金额的配套扶持资金,形成“培育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核准发行一批”的上市梯次推进格局,促进更多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企业在国内外上市融资。

13、促进企业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提升自主品牌价值。加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区建设,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中心,积极构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查询、战略咨询、产权评估、代理代办、投诉受理、宣传培训、法律援助等服务。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时,将知识产权质押给政府指定机构,包括科技担保公司等,并由该指定机构为企业提供担保,区科技发展资金向指定机构提供专项资金作为担保保证金。制定自主知识产权支持计划和自主品牌国际化推广计划,对企业申请知识产权、认定驰名商标等给予相应资助。

14、实施标准化战略。积极创建国家高新技术标准化示范区,结合国家重大技术标准专项的实施,资助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标准,有效应对国际竞争中的技术壁垒。鼓励企业结成技术标准联盟,推动自主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的结合,形成优势产业事实标准。支持企业和行业承办国际和区域标准化组织的高层次标准化活动。

(三)促进集群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

15、加强集群发展平台建设。在创新型园区建设期间,高新区管委会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公共技术平台的建设和运营补贴。包括:支持高新区内基础性和共性技术的研发、测试和实验平台等科技创新公共平台的建设;建立合作研究中心的政府补助;支持企业根据需求自建或联合建立实验室和扩大公共实验室的规模;组织协调各类研究机构、技术中心、高校以及研究院所的试验设备和仪器对高新区内企业的开放利用;支持公共信息和专业化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扩大企业对公共技术资源的使用率。

16、促进集群内产业技术联盟的形成与发展。根据集群发展的规划导向和方向,针对六大产业集群,高新区管委会每年安排科技发展资金,重点支持能够形成集群技术优势或市场优势的产业技术联盟,包括:开展行业关键技术攻关的研发联盟、形成本地化技术优势的技术联盟和形成市场控制的标准联盟。安排适当资金比例支持企业间广泛开展的交流与合作,提高集群整体的学习能力和创新素质。

17、促进跨国公司技术溢出。坚持招商引资与招研引智相结合,大力引进具有前沿技术和研发中心的高端产业、专业化科研机构和企业技术中心。创建一种有利于技术溢出的适度竞争环境,促进跨国公司提升在高新区的技术创新和技术扩散水平,从而实现技术溢出的最大效益;在政策和制度设计上要促进形成外资企业与本土企业联盟合作,对外资机构能否实现与本地高科技产业的结合作为准入条件,促进外资企业本地化的技术溢出。

18、促进产学研合作。积极实施部省产学研计划,在加强与广州市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的同时,拓展与国内其他地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引入高等院校的工程研究院、重点实验室以及国家、省、市各类科研机构,鼓励这些地区的高校在高新区设立研发基地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高新区管委会每年在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所聚集区组织项目对接会,鼓励区内科技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合作。

19、加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鼓励科技中介机构落户我区,为区内科技企业提供项目申报代理、项目评价、技术交易、知识产权、法律、财务、管理咨询、市场咨询等中介服务,对区内科技企业向科技中介机构购买相关服务给予资助。支持落户科学城的广州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提升技术产权交易网络功能。积极发展行业协会,支持商业天使网络的组建,为天使投资人与创新企业家沟通合作创造更多机会。依托金融创新服务区与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积极引进香港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把香港发达的国际金融业、现代服务业与广州高新区的高科技产业生态和活跃的创新活动有机结合。

(四)完善园区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

20、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期间,投入150亿元,推进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广州国际生物岛、公共技术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金融创新服务区、总部经济区、创意产业园、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区、虚拟高新区和创新驿站、珠江三角洲工业设计中心、广州开发区-中山大学生物工程研究院、中国电信亚太互联网数据中心IDC项目、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广州)软件公共技术支持中心、中国移动南方研发基地、广州(中国)工业研究院、霍英东研究院等项目(见附件4),大幅提升广州高新区科技创新的承载力。

21、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加快萝岗新城建设,从整体上改善科学城的创新配套环境。近期重点加快推进广州科学城周边一批城市一级主干道和产业基地内部路网的建设与改造,完善高新区各园区与周边地区交通主干道路网的衔接,力争在2010年前形成高速公路、快速路和市政道路纵横交错的城市道路网。争取地铁四号线、六号线广州科学城段在“十一五”期间启动建设,“十二五”期内完成。完善科学城内部公共交通体系。新建一批科技人员公寓、学校、医院、体育中心、酒店、商业中心以及休闲旅游设施等,营造适宜科学家、企业家生活居住的环境。

(五)优化园区治理的政策措施

22、完善创新政策体系。围绕建设方案的任务,制定促进高新区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主要包括创新型企业种子资金管理、鼓励创业投资、人才引进、科技企业加速器管理、创新联盟发展、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管理等政策措施,为广州高新区科技创新提供有效的法律政策保障。积极对接国家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的支持政策,争取国家省市更大的政策支持。

23、建立创新政策管理系统。应用信息技术和现代管理技术,建立专门管理数据库,对广州高新区创新政策体系进行系统管理,对不同成长阶段的科技企业提供及时、动态的相应政策支持,对接受政策支持的企业的发展状况进行跟踪分析,对职能部门政策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效能评估,并及时对政策进行调整完善,提高政策实施的效率和政策执行的透明度。

24、促进创新资源的区域融合。支持和鼓励园区创新资源与区域创新网络实现有机衔接,建立与区域其他经济体的联系、沟通和交流,促进形成创新资源的共享机制;围绕区域的发展,有意识地导引园区创新资源向区域产业集群的辐射,形成对区域产业发展的导向能力和对区域传统产业的改造能力,促进园区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增强园区创新经济的活力。

25、加强国际合作。充分发挥广州市作为对外开放前沿、毗邻港澳的优势,加强与各国驻穗领事馆和商会组织、国际创新机构、知名大学、跨国公司等的合作与交流,针对企业的实际需求,举办多层次的产学研合作国际论坛和讲座;积极举办大型的国际性科技展览和学术活动,并以留交会为平台,每年在广州科学城举办一届国际性科技论坛,使园区成为国内外知名的商务活动和国际交流中心;积极参与国际科技园区交流合作活动,申请加入世界科技园区协会、APEC科技园区协会等国际组织,拓宽视野,广泛开展国际技术合作;鼓励区内科技企业和研发机构通过委托研发、联合研发、购买技术或者人才、设备、信息资源共享等多种形式与国外跨国公司、高等院校、研发机构进行合作和交流,重点加强与香港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研发合作,参与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联合攻关项目,成为粤港创新合作计划的重要载体;鼓励企业“走出去”,在最接近技术源头的海外城市建立研发机构,管委会对其开展的符合产业政策技术研发给予资金支持。对在国外开展科技成果展览的企业,参展费用由管委会给予一定比例的资助。

26、建立虚拟高新区和创新驿站。着眼于科技全球化的趋势,广州高新区要力争成为全球创新网络的节点和大规模创新协作的平台,运用先进信息技术,建设一个无边界国际化的创新社区,实现广州高新区在全球范围内的创新资源整合,促进区域创新系统国际化,形成区域间联合创新与超越空间的创新组织,诱导新型创新网络的成长发育。绘制数字内容丰富的广州高新区(广州开发区)电子地图,在全球知名搜索引擎网络发表,提高园区的信息覆盖面。设立广州创新驿站,开设专门网站并通过组建覆盖国内外的网络化组织,提供有关创新活动的信息,促进产学研合作,促进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及其它金融机构与企业的合作,促进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促进创新人才交流,建立与中国创新驿站以及欧盟、美国、日本、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创新驿站的广泛联系,促进本地企业参与国际合作。广泛吸收社会的意见、建议和智慧,不断完善园区建设方案,形成高度开放、对等参与、成果共享、全球运作的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机制,努力探索一种能适应二十一世纪全球化背景下网络社会快速发展要求,并具有广州特色的科技园区发展新模式。

六、创新型园区建设的组织保障与实施步骤

(一)组织保障

1、成立广州高新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广州市政府、广东省科技厅、广州市科技局和广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联合建立“广州高新区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园区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协调体制之间的相关问题、考核高新区管委会推进创新型科技园区的工作绩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贯彻落实创新型园区建设战略规划和配套政策,有组织、有计划扎实和协调地推进创新型科技园区的建设工作。

2、建立广州高新区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广州市科技主管部门代表、市发展改革部门代表、高新区各园区管理机构代表、园区企业家、金融机构代表、经济科技和法律等专家学者以及社区代表等共同组成。负责制定高新区的创新发展战略和产业创新的组织协调,促进国内外的创新合作。以联席会议为基础,以互联网为手段,组织建立动态的产业专家库,集合国内外最有影响力的产业技术专家、产业战略专家、管理咨询专家等资源,定期对高新区的发展进行诊断以及提供战略指导。以专家库为基础,吸收高新区内的专业人才,围绕主导产业分别设立领导顾问组,负责高新区内各主导产业的发展方向制定规划和定期诊断,对高新区内引进项目进行产业、技术和社会效果评价。

3、建立珠三角区域联合创新平台。探索广州高新区与深圳高新区、珠海高新区、中山高新区、惠州高新区、佛山高新区等国家级高新区以及东莞、肇庆等省级高新区的协同发展机制,探索建立联合创新平台,促进不同园区之间企业与研究机构的合作。在粤港、穗港合作框架内,探索建立广州高新区与香港创新合作机制。

(二)实施步骤

1、启动建设期(2007年10月-2008年5月)。成立广州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广州高新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战略研究报告》和《广州高新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向科技部申报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

2、全面建设期(2008年5月-2010年12月)。全面实施《广州高新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实施方案》,每年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3、完善建设阶段(2011年1月-2015年12月)。调整完善实施方案及政策措施,2015年全面达到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各项任务。

(三)建立考核制度

市委市政府将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纳入创新型城市战略的总体部署,出台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的配套政策措施,建立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的对高新区的考核机制。领导小组根据《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指南》的要求,对照《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方案》工作任务,每年组织对创建工作进行考核,并向科技部汇报。广州高新区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建设方案要求,将各项任务与措施,按年度逐项分解到高新区管委会各职能部门及各园区,并纳入政务督办系统。